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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批新高考试点启动 7省份实行3+1+2选科


2021年11月13日13:59

第四批新高考试点启动 7省份实行3+1+2选科|教育观察

      高考综合改革继续推进,但“功利选科”、专业选考科目设置、高中教师结构性缺编等问题亟待解决。

      第四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启动,3+1+2模式扩展至15地。破除文理分科的同时,哪些问题仍须关注?

教育理论网】(记者 李煜辉)第四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启动,3+1+2模式扩展至15地。破除文理分科的同时,哪些问题仍须关注?

915日,江西、安徽、黑龙江、甘肃、贵州、吉林、广西等7省份发布新高考改革方案。作为第四批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各省方案总体沿袭取消文理分科、采取3+1+2选科模式高考的第三批改革试点方式,将从2021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其中,江西还明确将参考上海等地经验,待条件成熟后,对英语科目实行“一年两考”(高三一年考两次,可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1+2的选科高考模式,“3”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于物理、历史两门中固定选择1门;“2”则为再选科目,考生可从化学、生物、政治、地理中选择2门。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兴趣,考生自行选择科目组合后参加高考,统考科目和首考科目计原始成绩,选考科目则按等级赋分后计入总成绩。

科目的选择也将直接影响考生报考的专业。在今年3+1+2改革省份首批录取实践中,自动化类、计算机类、通信工程等热门专业,均仅限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填报;部分名校的理工科专业,如清华大学的工科试验班、理科实验班、临床医学类,北京大学的地质学类、生物科学类专业还要求再选科目其一须为化学。

在志愿填报上,改革省份考生也不再以“院校”为志愿填报单位,而是按“专业(类)+学校”或“院校专业组+专业(类)”填报志愿,考生将直接被投档到学校的具体专业,不存在专业调剂。

2014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来,新高考综合改革已进展到第4批次、覆盖21省(区)。20142017年,上海、浙江及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四地率先开始新高考分批试点,采取3+3的高考模式,打破文理分科,在语数外3门统考之外,学生可从政史地物化生6门科目中,自选3门组合高考(浙江为73,多一门“技术”科目)。

然而,3+3模式在实践中也突出了“功利选科”的问题,物理等“拿分难”科目遇冷。2018年,第三批试点启动,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8个省市开始采用3+1+2的模式,将物理、历史两门固定为首选科目。

随着今年3+1+2改革首批考生进入考场,新模式的隐忧也渐渐显露。

物理受到保护 ,难度仅次于物理的化学问题凸显。为避免科目考试人数过低导致选考学生等级赋分“吃亏”,江苏省今年对思想政治、地理、生物、化学4门自选科目启动再选科目保障政策,保障比例为25%。“假设江苏2021年参加高考人数是30万人,化学科目25%应该有7.5万人,”江苏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曾解释称,若“最终实际参加化学科目考试人数为6.5万人,划分等级时仍将按照7.5万人进行赋分,将有11250人得到A级。”

据教育理论网记者了解,由于今年江苏化学选考学生较少,该学科成首个按25%保障比例来“托底”的科目。可以预见的是,地理科目则会因相对简单而升温。尽管目前,多地都已采取科目保障制度为困难学科兜底,但兜底机制的科学性、对其他科目的公平性、不同科目之间的差异性,尚未有清晰透明的制度设计,依赖教育部门提前人为设置,仍为权宜之计。 

   在录取端,更多的科目组合也还尚未带来更加精细的专业设计。目前,高校的文科类专业普遍对选考科目不作要求,出于对生源数量的担心,部分地方性院校甚至对理工类专业也不设置选考要求。

此外,第四批试点省份的选择,是高考综合改革从东部地区试点向中西部地区逐步推广的体现,这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改革的复杂性。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钟秉林撰文提示道,这对试点省份教学资源、教育治理能力、教育现代化水平都提出了较高要求。同时,多种科目设置方式并存、国家统一命题与分省命题方式并存等改革现状,无疑给给招生和培养系统带来了巨大压力。

    他认为,高考综合改革的推进仍需注意教育系统外部的综合配套改革。如新高考的差异化选科,极易带来高中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即当地教师总量符合省市总体编制数或已超编,但部分学科教师编制实际不足,无法满足学生的走班需求,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协同编办、规划、人事、教育部门配合提出解决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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