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采宜/文
昨天听一位闺蜜说:追剧,快爱上男主了……
我以为,这是世间最好的爱情。
爱上看得见摸不着的人,情有所托,又不会“犯错误”。想他的时候,打开屏幕,肆无忌惮地看,前后左右,看他的各种角度,各种风度;念他的时候,可以在心里构想无数个峰回路转的相遇,每一个情节都随心所欲……
初中的时候,班上有个男生,叫李树。成绩一塌糊涂,但是唱歌很好听,而且特别顽皮,上课总是给老师提各种匪夷所思的问题,用现在的话讲,就是踢场子,目的就是搞笑大家。此外,他最大的本事就是撩女生,会说笑话,会吹口哨,皮厚,任何拒绝与他而言都是再接再厉的动力。初中时代的女生,如果老是被一个男孩逗笑,那所有的故事都可能发生在吃吃笑声的后面。
记得有一天中午,吃完午饭,大家都趴在桌上午休,他捏了个纸团,往前排女生的抽屉里扔,结果没扔准,“笃”,一声,正好落在女生后脑勺上,午睡的女同学抬起头来,一脸愠怒:“你干嘛呀!”顺手接住脑袋上滑下来的纸团,气冲冲地往他脸上扔回去。他一点不生气,笑嘻嘻地说:“想约你下课以后去打兵乓球。”
“哗”地一声,所有在假寐的同学都笑了……女生的脸涨得通红,而他,若无其事,一脸无辜。
我也笑得前俯后仰,他扭过头来,对我说:“大学生,你也会笑啊?”
“大学生”是我在初中时的绰号,因为成绩无敌,老师和同学都认为我考上大学没有悬念,所以,叫我“大学生”,叫着叫着就变成了我的绰号。
不苟言笑的我,此时,笑成一团。平时,全班男生在我眼里,都笨得像头驴,只有他例外。我喜欢听他唱歌,喜欢看他捣蛋,好像初中男生所有的可爱都在调皮捣蛋恶作剧当中。
他写了无数纸条,给不同的女同学,几乎都被拒绝了,其实,一些女生是喜欢他的,只是,没有勇气承认。“假装不喜欢”是那个年龄女孩最稚拙的“造假”。
有一天中午,他叠了一个纸飞机,冲着我的座位,飞过来。机头正好戳我左边的脸颊,我接住,快速把它塞进书包。
他朝我做了个鬼脸,咧着大嘴,眼睛狠狠挤了一下。
第二天,他的座位是空了,第三天,还是空的,
后来才知道,他转学走了。
这位叫做李树的同学,从言语到举止,都很像一颗生机勃勃的树,自然,野气,有一种无视苍生规矩的自在。老师根据他的学习成绩,给他一个定义,叫“差生”。而我们班上的大部分“优秀学生”,都是老师和家长修剪出来的盆景。
那个纸飞机我藏在书包里,放了好几天,打开看,里面一个字也没有。其实,接住飞机的时候,以为他写了什么在上面,也许,内心真希望他写点什么。
高一的时候,英语老师是一位很秀气的小伙子,他姓严。严老师刚刚师范毕业,二十出头的样子,带着一副厚厚的黑框玳瑁眼镜,脸很白,说话声音很轻。
第一次走进课堂的时候,我觉得,他儒雅,俊逸,很像电影里的世家公子。他用很轻的声音说:“我需要一位英语课代表,有没有同学自愿担任?”
沉默、寂静。没有一个人举手。
那时候,课代表通常都是班主任指定的,想当的同学很多,但是谁都不好意思自告奋勇。
犹豫了一下,我慢慢地举起了右手。
虽然成绩好,但我从来没有担任过班干部,上课不遵守纪律,做小动作,开小差,偷看小说,是我常犯的毛病,况且,我不喜欢出黑板报、收作业这些杂活,因此,没当上班干部也并无遗憾。
之所以举手,是因为我第一眼就喜欢这位英语老师。
高中的时候,我住校。有一天晚上,在食堂吃过晚饭,背着书包,去教室晚自修的路上,遇到了严老师。他穿了一件的确良的白衬衫,袖子挽到臂弯,推着自行车,往校门口走 ,晚霞映在他白皙的脸上,有一抹金黄的诗意,见到我,笑眯眯地问:“这么早就去教室自修了?”
“没有,我只是想一个人走走,散散步。”看着他秀气、和善的眼睛,其实我真正想说的是:“老师,我可以陪你在夕阳下面走一走吗?”
他没听懂我眼里的潜台词,说了句:“好好自习。”跨上自行车,骑走了。目送着他,消失在拐弯处,莫名的失落,像云雾一样,在心里慢慢地弥漫开来。
从那以后,我每天走过那条路,都会不由自主地望一眼教师办公室,希望能遇到他。
这种希望随着升入高二,换了英语老师,就慢慢萎缩了,消失了……
上了大学以后,有一次回母校,再次遇到严老师,我向他问好,他一脸愕然,很显然,他已经记不起来我是他哪一届的学生。我仔细打量了一眼严老师,一张极为平庸的脸,拘谨而且尴尬,眼角布满细细的皱纹……刹那间忽然觉得很奇怪:自己当年怎么会看上他,而且还暗恋那么久?
大学一年级是新生的适应期,家里的包裹特别多,有一天, 学校邮局收包裹,事先忘了签字,在邮局柜台前东张西望,想找人借一支笔,一位学长走过来,问:“你是福高毕业的吗?”
“是啊,你怎么知道?”
“我也是福高毕业的,我们是校友”。“需要笔,是吗?”他递过来一支钢笔。
我签好字,把笔还给他。
“我是中文系的,比你高一年级,有空来找我玩哈。”说完他就走了。那天他穿了一件绿色的夹克。
我记不清他的脸,可是老忘不掉那个绿色的身影。快放寒假的时候,我真的想去找他玩,可是到了中文系男生宿舍,却不知道他住哪里,看到我站在楼梯口犹犹豫豫,一位从盥洗室出来的男同学问:“你找谁?”
“我找一位学长。”
“他叫什么名字,那个班级的?”
我一下子被问住了,真的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是哪个班级的?
迎着对方那双热情善意的眼睛,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一下子觉得特别窘,两颊火辣辣地发烧,恨不得地上有个洞,立刻钻进去。洞,是找不到,但楼梯就在那里,我以最快的速度转身沿着楼梯刺溜一下就跑了,跑下楼,离开男生宿舍两百米,还在喘气……
去找一个根本不知道名字的男生,这是多么奇怪的举动,我自己都感到很不解。
然而,老天有眼,第二天,我去图书馆借书的时候,在柜台里帮我填写借书证的同学居然又是他,等我抱着厚厚一叠借来的书,走了好远,才想起来忘了问他叫什么名字。
从那以后,几乎每天都去读书馆阅览室晚自习。却一直没有遇到他。
放寒假那天,同宿舍的舍友说:你有个老乡来过,留下了一个信封。
我撕开一看,里面8张电影票,是整个寒假学校电影院的套票,一张小字条,上面龙飞凤舞的一行字:采宜,放寒假了,有空去看电影吗?
第一场电影开演之前,我问他:“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那天你来借书的时候,我看了你借书证上的名字和学号,然后,根据学号查到你的年级、班级以及宿舍。”
“哇,你可以进联邦调查局了。”我特别开心,却不知道为什么开心。
开学后没多久,一天晚上去晚自习,偶然遇到他,和一个女同学一起散步,我毫不犹豫地加入了他们的散步队伍,一路上叽里呱啦讲了许多笑话,他俩默默地听着,尤其是那位女同学,一言不发。
第二天,有人告诉我,那个女生是他的女朋友。我恍然大悟,怪不得那女生不说话,原来是人家嫌弃我当了一晚上的电灯泡。
心里好像有什么东西碎了,咔嚓咔嚓地响。
以后,就再也没有去找过他。
好多年以后,某一个深夜,电话铃响,他在那一头说:“你十五岁的时候,在高中校园里,我经常看见你一个人,孤独地望着夕阳…….感觉在那不可侵犯的岁月,谁去搭讪都得做好挨一巴掌的心理准备。没想到在大学校园里会不期而遇,可你依然是个不谙世事的假小子。”
“直到有一天,我发现你去参加舞会,脸上敷了薄粉,唇上搽了口红,才发现你长大了,成熟了,可是,已经是别人的姑娘了……”
我茫然听他讲述着,好像是一个跟我不相干的故事。
等他全部讲完,我问了一句:“你喝醉了吧?”
他沉吟了好久,说:“是的,我喝多了,在酒里看见了许多,想起了许多。你是太清醒了,清醒到对醉人的故事无动于衷!”
爱,是一个人的故事,相爱,才是两个人的故事。
纯粹的情感,是一个人的爱恋,自生自灭,如同在心里酝酿的一杯酒,独自品尝,独自沉醉,美,或是痛,都无关他人;
而两个人的故事,一旦被演绎成了各种关系,大多会衍生出很多意想不到的麻烦,到最后,故事变成了事故,以一地鸡毛告终。
不少爱情片,最后被演成了灾难片。
岁月之所以丰富,是因为有很多故事。
而事故,通常越少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