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采宜/文
提起名誉,中国最有名的诗句某过于“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西方最荒唐的故事就是俄罗斯天才诗人普希金为了“骑士荣誉”和宪兵队长丹特士决斗而死。
这两个案例的共同点在于,用生命来捍卫名誉。
生命是什么?不需要定义,所有人都知道它的可贵。
我五岁的时候听父亲吟诵文天祥这句诗,还不知道什么叫做“汗青”,光知道死是件挺可怕、挺黑暗的事,不知道文天祥为什么要拿自己活生生的性命去换汗青上的一笔。
至于名誉是什么?定义就复杂得多了。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名誉观,同一个时代,不同的人也有不同的名誉。
骑士之名也好,“汗青”上的记载也好,无非就是别人对你的行为发出他们自己的主观评价,这种评价并不一定取决于你本身的价值、你的行为给社会带来的祸福,而是来自于他的衡量标准。
如同杨玉环和赵飞燕,到底孰美?跟玉环无关,跟飞燕也无关,只跟看客的眼睛有关。
姿容和身材,如此客观的存在,在不同的朝代,不同的人眼里,审美评价的结果差异可以这么大,那么,人的言论和行为,在别人眼里,能获得什么样的评价,就更是不由自主了。
墨子说: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可见,树立一个审美观,可以颠倒世间女子的好恶。同样,树立一个价值观,顺者誉之,逆者谤之,这个价值观自然而然就会成为套在士大夫和欧洲贵族脖子上的“名誉”之枷。
在很多情况下,价值观体通过传承和灌输,会成为社会日常生活的潜意识,即社会文化。比如在儒家思想中,三纲五常就预设了一些人对另一些人的权力,比如父母对孩子的权力、君王对臣民的权力,这种权力体现在价值观中,便是孩子对父母的孝顺、臣民对君主的忠诚,文天祥的汗青之名就来自于忠君文化。
把身后的“名”看得比性命还重要,这是中国历朝历代士大夫舍身赴死的根本动力。但无论如何,中国的士大夫所奉行的名誉标准还是相对稳定的,来自某个既定的道德观或者说价值观,比如,一仆不事二主,忠臣不事二君等。
相比之下,欧洲贵族的骑士荣誉则纯粹来自武力。你的声誉不取决于你的个人行为是否道德,是否高尚,而是取决于有没有人挑衅、侮辱你,以及面对侮辱你能否用自己的拳头征服对方。从这个意义上看,骑士荣誉挑战的不是个人品德,而是决斗的勇气。
动物撕打,人类契约。由于“骑士荣誉”来自于别人的嘴巴,使得不少贵族的理性教养让位为动物般的“勇敢”,他们用鲜血和暴力去征服别人的嘴巴。这里的荣誉和道德无关,纯粹是虚荣之心。他们为了鸡毛蒜皮一点事情,像动物一样去决斗,去受伤、去死亡,诗人普希金便是其中一位。
以上皆为无用之名,这里的“名”是和“利”脱钩的,求名者牺牲了现实的利益甚至生命。
还有一种“名”是逐利之“名”。比如, “人品是最高的学历”、 “名声是最好的风水”等等。在这里,名,体现为品牌,就个人而言,好的名声是人力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当学历用,还是当风水用,都可以兑换成现实的利益。就企业而言,好的名誉是无形资产,可以兑换有形的销售利润。
古往今来,“名利”二字,名在利先。很多时候,声誉带来的利益永远高于算计和勤劳带来的利益,所谓“君子喻于义”,多半是“义”的后面有大利。
既然名有两种,求名者也有两种。一种是为自己信奉的文化所奴役,把名誉看得比生命还重要,舍身赴死去求名,比如文天祥,比如普希金;还有一种是为大利而求义、求名,比如胡雪岩。
前者是血性,至于值得不值得,另当别论;后者是理性,名在利前,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