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世俗规则下的一种生存方式,对于纯粹的情爱而言,它既不是出路,也不是归宿。
林采宜/文
一双男人的手,粗糙、孔武,充满欲望的手指,在女人柔软、白皙的肩颈上缓缓滑动,优美而凄迷的钢琴曲,烘托着微妙氤氲的情感,女人的手指,在钢琴的黑白琴键上迅速地流动,镜头在男人燃烧的眼神,女人优美的发髻、莹润的头颈之间切换……这是新西兰女导演简·坎皮恩导演的《钢琴课》片断。
影片的女主人公艾达是个哑巴,因此男女主人公之间没有一句对白,所有的交流都在眼神和动作之间,整部影片以细腻的镜头语言描述了男女主人公的情欲冲动,那种沉默的激情既优雅浪漫又充满原始野性。扮演女主角的霍利·亨特不甚美丽却魅力非凡,她用眼神和肢体语言淋漓尽致地表达了一个外表拘谨、内心丰富的哑女,对自由和性爱的渴望。
《钢琴课》是一部描写男女之间性爱力量超过理性力量的电影。1993年在法国嘎纳获得46届戛纳电影节金棕榈大奖,被评论界誉为“几乎堪称完美的女性电影”。
同样,劳伦斯的小说《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表达的也是类似的主题,出身望族的查泰莱夫人爱上了园丁麦洛斯,并与之偷情,劳伦斯以这样的笔墨描述男女主人公的性爱: “她完全沉浸在一种温柔的喜悦中,像春天森林中的飒飒清风,迷蒙地、欢快地从含苞待放的花蕾中飘出…在她千丝万缕互相交汇的身体里,欲望的小鸟正做着美好的梦。“
无论是从故事的主题,还是从艺术表现的美学角度来看,两者异曲同工,但是他们问世后在社会上获得的评价却大不相同,《查泰莱夫人的情人里》1928年问世,被当时社会骂为“诲淫”“放荡”,属于被诋侮和禁毁之列的作品。作者劳伦斯被推想为“私生活极为不道德的人”,仿佛一尊瘟神,人们避之唯恐不及,直到1960年主流社会才对它正式解禁。然而,即使是推崇和理解劳伦斯的文学评论,也总是强调它反对工业文明对人性的异化,以及反抗社会等级观念对生命和情感的禁锢,认为它是反对假道学和假绅士等等。
其实道学就是道学,绅士就是绅士,并不存在真假之分。道学和绅士是婚姻制度、社会等级制度等一系列社会世俗规则下产生的价值观念。而情感和欲望,属于人类的自然本能。这一点,日本现代情爱文学大师渡边淳一在小说《失乐园》中描述得更加清晰。
故事中的男女主人公久木和凛子背叛了自己并不缺乏亲情和关爱的家庭,在情欲的驱使下疯狂地约会、缠绵。最后,久木的妻子发现了他们之间的暧昧关系,提出离婚,几乎与此同时,凛子的丈夫也提出分手,他们也没有未成年的孩子拖累,以及其他阻碍他们分别离婚,再组建家庭的客观障碍,按常规的逻辑,久木和凛子完全可以通过婚姻重组,将这种触犯伦理道德的感情纳入社会认可的世俗规则之内。可是,男女主人公却没有选择离婚再婚,而是选择了双双服毒自杀。他们的死不是在对抗社会,对抗伦理,而是要凝固情感,并把它交给永恒。
如果说劳伦斯笔下的查泰莱夫人还可以把她的出轨勉强归咎于婚姻的不幸,那么简·坎皮恩和渡边淳一镜头下描绘的情欲或者说性爱,则是人类的一种本能的痛苦,即本能的情感、欲望与社会伦理之间普遍意义上的冲突,人性与社会世俗规则之间无法调和的矛盾。无论是《钢琴课》还是《失乐园》表达的都不是男女主人公与社会的对抗,而是对自身放纵情欲的本能追求。
这样的作品能够被主流社会所接纳,是当今社会主流文化对人类自身的本能欲望越来越宽容的一种征象。按照渡边淳一的说法,爱情本身是一个特别感性的,完全靠自己去体验的东西,是一个无法进行定义的东西,尤其是用理性和伦理来清晰地定义。久木和凛子最后没有选择离婚再婚,而是选择自杀,在社会的世俗眼光来看,这是一个悲剧。但是从情感本身来说,它是一个完美的结局,两个人的爱情火焰迸发、燃烧到极至,与生命一起归为灰烬。反之,如果两人各自离婚,再婚,然后成为平凡的夫妻,陷入庸庸碌碌的生活,最后还是难免彼此厌倦、后悔,进入新一轮的情感空虚或者情感危机,那才是真正的悲剧。在中国的文学作品中,阐述这类问题的经典著作当属林语堂的小说――《红牡丹》。
一个出身望族的女子梁牡丹,“不爱贞节只爱美”,不受礼教约束,恣意妄为,和初恋情人、堂兄、诗人、拳师等各个不同社会阶层、不同性格的男子发生了一系列纠缠不清的情感故事,像朵怒放的红牡丹,活在肆无忌惮的本能和天性中。
林语堂对人性的看法和劳伦斯以及渡边淳一有相似之处。比较落入俗套的是,他最终给梁牡丹安排的结局是嫁给情投意合的傅南涛,叛逆的情感终于和婚姻这个世俗的规则媾和,演绎成似是而非的所谓喜剧。影片《钢琴课》也是如此,贝恩斯与艾达在最后一幕结成秦晋之好,远走高飞,“幸福美满”地生活在一起。对于影片本身的美学价值来说,属于画蛇添足。
纯粹的爱本身是非伦理的,是一种难以解释的情感本能。渡边曾经打过这样的比方,两个恋爱的人,一个人嚼口香糖,嚼完以后给另外一个人嚼,相爱的人觉得是非常愉快的事情。而从常规的伦理来看,是违背文明和卫生的基本规范的。情欲也是这样,本身就是纯感性的,不可理喻的个人体验,无法用理性的社会规则来评判,当然更无法用理性规则来规范。
因此艾达、凛子、牡丹他们选择了背叛,背叛是他们逃离社会伦理和规则约束、摆脱压抑的唯一出路。
而婚姻是世俗规则下的一种生存方式,对于纯粹的情爱而言,它既不是出路,也不是归宿。把风中摇曳的那种野性的情感纳入世俗公认的规矩最后往往是新的情感困惑和压抑,这一点,鲁迅在《伤逝》中揭示的更为深刻。
简·坎皮恩也好,劳伦斯也好,林语堂也好,他们真正的本意都是主张 “回到归真返朴,健全的、本能的生活”,但这种生活和情感和婚姻这种世俗形式实际上没有关系。
自由是人与生俱来的本能追求,对物质自由的向往早就了创造财富的冲动,而对精神自由、情感自由的渴望早就了一次又一次的民主革命以及感天动地的不朽故事。从人性的本能来看,对婚姻的背叛与婚姻本身的形成方式并无关系,自由结合带来的婚姻未必能滋养爱情之花永远绽放。有着温馨家庭,贤妻良夫的男女未必不出轨。
就纯粹的情爱而言,没有一段激情可以天长地久。喜新厌旧是情欲的天性,欲望只有在不断的更新中才能延伸其朝气勃勃的生命力,不需要理由,不需要借口。相对于维系人伦秩序的社会规则而言,情感的自由天然就是以不断的背叛为代价的。可是,大多数的婚外恋是以家庭不幸福,或者感情已经死亡为出轨的借口,不知道是因为社会的观念不宽容,让人们不由自主地自欺欺人,以有意识或者无意识的谎言来说服自己没有逾越“道德”,还是人们天性上的怯弱,必须把婚姻的平淡归咎于对方,才能为自己的背叛找一个心理上的平衡?
其实对于真正宽容的社会,天性、情感和规则、伦理的冲突总是能在某种人文精神下最大限度地达成和解和共存。人生最大的悲剧不在于规则的禁锢,不在于世俗的约束,而是来自于自己内心的不宽容和不豁达。情欲是人的天性,自私也是人的天性,大多数人渴望情感的自由却不能宽容别人的背叛,于是只能在自囿囿人中划地为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