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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人大战不息,多地限制高校重点人才“跳槽”


2022年04月13日09:56 www.caixin.com

抢人大战不息,多地限制高校重点人才“跳槽”|教育观察

江西提出,规定未经批准人才计划入选者、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在聘期内或项目执行期内擅自变更工作单位,记为严重违规失信行为

经济发达的地方,薪酬待遇好的地方,科研环境好的地方,招生空间大的地方,自然都会有它的吸引力,所以我们的人才也往这些地方流。有很多地方就会吃亏,尤其是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如果人才都是这样流动,就会影响当地科技工作的进展。

“双一流”下高校抢人大战不息,亦滋生部分“跳槽型”教授,部分中西部、东北部地方院校更成“几连跳”重灾区。为此,多地出台措施要求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擅自变更工作单位”。限制跳槽,能否遏制高校人才流动乱象?中西部人才流失之痛能否缓解?

    近期,江西省科技厅印发《江西省科研诚信信息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规定未经批准人才计划入选者、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在聘期内或项目执行期内擅自变更工作单位,记录为严重违规失信行为信息,信用等级直接判定为D级,纳入科研严重失信名单,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35年的惩戒期。

《办法》还提出,惩戒期内,将限制科研人员申请、承担或参与科学技术活动,终止或撤销财政资金支持的在研科学技术活动等,此外,还将按程序报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这并非地方政府首次限制重要科研人员跳槽。202112月,青海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发布通知,对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行为的39人给予撤销“昆仑英才”人才称号、追回科研项目经费及奖金等处理,其中24人被“摘帽”的原因,均是“擅自变更工作单位”。

 “双一流”建设热潮下,高校猛砸重金“抢人”,亦吸引学者频频流动。据软科统计,从2015年“双一流”启动至2020年,南方科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通过引进分别新增了222015名“杰青”,天津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广州工业大学、暨南大学新增“杰青”也在10人及以上。

另一边,则是中西部和东北部高校人才流失之痛。20203月,时任兰州理工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赵旭东曾透露,甘肃省内49所高校在2012年至2017年流失人才2600人,约为引进人才数的三分之一,大部分流向北上广深以及东部省区等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且大多是在西部地区培养成长起来的高层次人才。

“经济发达的地方,薪酬待遇好的地方,科研环境好的地方,招生空间大的地方,自然都会有它的吸引力,所以我们的人才也往这些地方流。有很多地方就会吃亏,尤其是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如果人才都是这样流动,就会影响当地科技工作的进展。”同济大学教育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张端鸿告诉。

怎么办?为吸引人才,中西部推出各类人才计划:2016年起,青海启动实施“昆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工程,其筹建中的西北大学,更是向杰出人才开出“安家费180万元”“专项科研经费800万元”的诱人筹码;江西则于2017年提出“双千计划”,计划五年内重点支持引进1000名左右“高精尖缺”优秀高层次人才。

而对重要科研人员“不得擅自跳槽”的限制,也于同期推出。“正常的人才流动是一个‘推拉作用’,流入方有更好的条件在吸引他,(流出方)能够提供的平台、条件、待遇比较有限,只能通过这种约束性的措施来拉一拉。”张端鸿直言。他分析,各地出台约束性条件为“跳槽”障碍,或有助于部分缓解非理性或纯利益驱使的人才流动。

不过,“这些措施只是起降温的作用,正常的人才流动肯定还会发生。”张端鸿说。

前述江西《办法》中,如“纳入科研严重失信”“35年的惩戒期”等看似严厉,但约束仅在省内生效。若科研人员成功跳槽至外省大学,仍能申请外省科研项目与科研资金。而“有关部门联合惩戒”如何实施,尚无政策明确。

专家表示,要扭转高校“抢人大战”下种种乱象,还应破除人才“帽子”迷信。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丁煜研究提出,在双一流学科评估中,拥有学术头衔的人才数量是重要指标。行政化思维指导下,拥有学术头衔人才成为高校炫耀政绩和互相攀比的资源。“帽子”溢价,部分拥有者为最大化发挥“帽子”含金量,则可能在高校间频繁流动。

据了解,诸如长江学者等人才工程都对西部有所倾斜,部分学者因在东部激烈竞争中难以获取头衔,就跳到西部参评,“镀金”后再回东部。为此,教育部在2018年新《“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管理办法》特别规定,东部地区高校不得招聘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人选;从国内其他高校招聘长江学者,需由候选人工作单位出具同意函。

    2021年,教育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再度强调,未经人才计划主管部门同意,在支持周期内离开相关单位和岗位的,取消人才称号及相应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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