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国在学研究生达365万人,总规模位居世界第二,已经成为研究生教育大国。
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应“平起平坐”——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明确到“十四五”末,将“专硕”招生规模扩大到硕士招生总规模三分之二左右,且研究生新设学科专业以专业学位类别为主。不过,规模增加未必带来含金量同等提升,要从观念上扭转“重学术学位轻专业学位”,还有教学改革、评价改革难关要破。
2022年,中国在学研究生达365万人,总规模位居世界第二,已经成为研究生教育大国。其中最大变化,是专业学位占比快速提升:教育部数据显示,专业学位授权点总数由10年前占学位授权点总数的37.6%提升至44.2%,其中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数量增长3倍;专业学位授予人数占比从2012年的32.29%增至2022年的56.4%。
如今,“专硕”“专博”越来越重要的战略意义,将在政策文件上得到进一步确认。日前,教育部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首次将‘分类发展’作为整个文件的主题和中心,成体系地推进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分类发展。”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任友群介绍,“以分类发展为切入点,对研究生教育体系进行改造升级和重塑重构,才能实现研究生教育从量变到质变的根本性蜕变。”
以“两类学位分类发展同等重要”为核心精神,《意见》提出,要进一步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比例,到“十四五”末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扩大到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的三分之二左右,同时大幅增加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数量。此外,研究生教育新设学科专业以专业学位类别为主。到2027年,研究生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两类学位分类发展应实现格局性变化。
专硕学硕、专博学博“平起平坐”早有先声。2022年9月,教育部发布《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改变了过去专业学位类别目录是学科目录附表的呈现方式,将主要知识基础相近的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统筹归入相应学科门类。两个单子首次“并表”,便是强调两种类型人才培养同等重要。
到2023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草案)》征求意见,确定实施“国家学位制度”,并将过去的单一学术学位进行拓宽,加入了专业学位类型,规定学位将按照学科门类和专业学位类别授予。“专业硕士占招生的60%以上,专业博士占招生的10%左右,但40年前的法律文本是没有提及专业学位的。”主要起草人之一、兰州文理学院常务副院长王顶明此前告诉记者,这一改动,则是从法律文本上回应了专业学位不断壮大的事实。
但在现实中,专业学位常有“尴尬”:专业学位的设立晚于学术学位,尤其是综合性大学长期以学硕教育为主,专硕有时会被视为降低了“标准”的学硕。大部分专硕课程体系建设是复制于学硕体系,存在简单套用学术学位发展理念、思路、措施的现象,普遍面临专业学位专业实践时长不足、课程安排和考核方式与学术学位研究生雷同、校外导师指导质量较低等问题。
对此,《意见》明确,在招生阶段,学术学位应重点考核考生学科知识和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综合实践素质和职业发展潜力,鼓励行业企业专家参与专业学位招生。而在培养方案、课程、教材、师资上,学术学位应突出教育教学的理论前沿性,专业学位应该突出教育教学的职业实践性,支持与行业产业部门共同制定体现专业特色的培养方案,为专业学位设置专属的课程,强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
《意见》还提出,鼓励专硕实行多元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考核方式,比如专题研究类的论文、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产品设计/作品创作、方案设计等,都有可能作为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的考核内容。
“重学术学位轻专业学位的观念仍需进一步扭转,两类学位同质化发展的现象依然存在,需深入推进研究生分类培养、分类发展。”任友群亦在《意见》新闻发布会上强调。
对高校而言,相较招生上扩比,培养上的改革深化有更长路要走。记者在山东大学2022年发表的研究生课程建设相关数据中看到,专门面向专业学位研究生开设的课程仅占16.6%,有45.8%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还没有分配校外导师;而接受问卷调查的校外导师中,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的比例仅为50%。不少研究生提出“理论课程较多,希望多开设实用性较强的专业实践课”“课程设置跟企业和生产实际脱钩”等,而校企合作更多依赖于导师个人资源,责权机制仍不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