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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科大教师因抢救上课迟到被罚,临床教学如何兼顾?


2024年06月18日09:51 www.caixin.com

医科大学教师因抢救患儿上课迟到被罚,临床教学如何兼顾?

南方医科大学处罚迟到教师事件引发争议;关键在于面对特殊或突发情况,能否有一套成熟的应对机制

广东佛山,南方医科大学。

616日,一份网传通报称,南方医科大学有教师因抢救患儿上课迟到,被认定为教学差错、受到处罚,引发热议。当日中午,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情况说明,表示正在向相关单位了解核实情况,后续将跟进处理。

有南方医科大学学生告诉记者,这份《关于2023学年春季学期儿科教师上课迟到事件的查处通报》(下称《通报》)13日从南方医院OA内部系统发布,现已删除。其向记者提供的含公章完整文件与网传截图内容一致。

《通报》称,2024510日上午第12节,2019临床医学(英语授课)班级《Pediatrics》课程由儿科俞莉老师授课,学生反馈上课铃响但授课教师未按时到达教室。经了解,俞莉老师分管的患儿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死亡风险高,遂在授课前到达科室查看患儿情况,期间患儿出现双侧瞳孔反射稍迟钝、颈部置管处渗血等情况,疑似脑出血,遂进行紧急处理,俞莉老师因情况紧张未能及时报告教研室,最终导致了迟到事件。

公开资料显示,俞莉为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儿科主治医师。《通报》称,事发后,临床医学系冯文艳老师在获知情况后立即到达教室安抚学生,并与俞莉老师保持联系。俞莉老师在处理完紧急状况后,于8:29赶回到教室并做好后续课程教学安排,完成了授课任务。

根据《南方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教学事故(差错)审定及处理办法》文件规定,“因上课不守时(迟到、早退、中途离场)造成授课时间延误在15分钟—30分钟的,认定为严重教学事故。如因特殊情况发生教学事故(差错),则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后续处理结果却引发争议。《通报》指出,俞莉老师当日迟到时长为29分钟,但是为了抢救病人并非故意为之,且在问题处理完后及时到达教室,将授课内容妥善安排,顺利完成了授课任务,未造成不良影响。因此经研究决定,认定此事件为教学差错,扣发俞莉老师5月奖金2000元,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批评,取消其本年度考评评优评先资格。

其言外之意是,此次事件被认定为“教学差错”而非“教学事故”,已为从轻处理。

南方医科大学2019年印发的《本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显示,根据其对正常教学秩序、教学活动影响、损害程度,教学事故分为一般、严重、重大三类。由于不可抗力和突发事件影响教学秩序、教学进程的,不被认定为教学事故。

该《办法》提及,对教学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由所在学院、二级单位负责人进行教育,在教学绩效工资分配时扣发相应绩效,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晋职晋级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此外,一般教学事故由所在学院、二级单位在其范围内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报教务处、人事处备案,并送达责任人。

记者注意到,因有学生在社交媒体发文,南方医科大学教务处负责人余江在其评论区公开回应称,正是考虑到这位老师的实际情况,医院已经做了降格处理,“如果是因为其他原因迟到处罚会更重”。

余江表示:“作为一名教育管理者同时也是一名临床教师,我深知教学工作的重要性,课堂教学是制度性的安排,为保障质量,对同学们要求不能迟到早退,对老师也是如此。”他解释,临床上确实会遇到各种突发情况,这时科室会作出安排和保障,同学们不用担心患者没人处理。“教学是一项系统工程,教学安排也是极其严肃的,这样才能保障我们的医学生的学习质量。”该原帖现已删除,记者尝试与余江联络,暂未收到回复。

南方医科大学另一医学院一名大二年级的学生告诉记者,入学以来,这是她第一次见到学校作这种处罚。她回忆,以前也有过任课教师迟到情况,当时老师需从广州校区赶往顺德校区上课,但校车中途故障,因此课前临时通知大家、改期至下午,后来并未受处罚。南方医科大学另一名毕业生也表示,之前没有遇到过类似的老师被罚案例。

616日中午,南方医科大学官方发布情况说明称,已关注到第一临床医学院教师被通报的网络信息。“作为医科院校及附属医院,生命至上、救死扶伤优先是我们始终坚持的价值理念。学校正在向相关单位了解核实情况,后续将跟进处理。”

“特殊情况”如何应对

有意见提出,考虑到医科院校的特殊性,如此教学差错、事故的认定与处理标准是否合理?是否必然演化为“医疗事故”与“教学事故”之间的抉择?

事实上,不少医科院校、高校医学院都有类似规章制度。例如,中国医科大学规定,如果教师事先未与教务部门沟通,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超过10分钟,被认定为教学差错;20分钟以上,认定为教学事故。对前者在本单位内给予批评教育,对后者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当年任何有关教学相关的评优资格。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亦有规定,上课迟到者或提前下课10分钟以上者,认定为教学事故。根据后果和责任人的态度,院系、部处可采取通报批评和进行经济处罚,停止授课直至行政处分。

上述规定仅为“特殊情况”留出模糊空间。中国医科大学规定称:“未涵盖在本办法的特殊事件,如使教学活动受到不良影响或造成损失,将参照相近条款认定和处理。”上海交大医学院规定提及:“原则上不允许调课、 代课,如实有特殊情况需经由各学院教学院长审批,教务处备案后方可调整。”

北京一三甲医院教育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各个医学院校都有类似要求,如果迟到了算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在其看来,抢救归抢救,教学归教学,关键在于面对特殊或突发情况,应有一套成熟的应对机制。

“无论教学还是临床,都有一二线安排,不会只是一个人来处理这个情况。”该负责人解释,实际抢救中总会有个时间差,可以立即汇报协商,由二线或上级顶上。

北京另一三甲医院医学生告诉记者,其本科期间就遇到过老师临时代课情况。他解释,这类临床课程通常根据老师的门诊情况安排,如果老师临床有事,由于门诊比较难调整,一般会找其他人来代课。

“这个科的部分不会只有一个老师上,会有好几个。如果要代课一般就从另外上这个课的科里老师找。”该学生说,如果实在是突发情况,老师也会跟课代表说,让补课或者晚点开始上课。

对于突发情况的处理结果亦有不同。上海一三甲医院医学生称,学校对这类状况通常不会处罚,一般都是具体情况具体处理。他曾遇到老师迟到以后解释一句“临床上忙住了走不开”,也就没有什么。

不过广东一名三甲医院急诊科副主任医师认为,这种处罚“非常正常”。他同时从事教学及科研工作多年,“我们因堵车迟到被通报处理、扣钱的也有,一视同仁”。在他看来,遇到突发情况,可立即叫人报备或叫人代上课,医学院的人力配置一般比医院多,更方便协调。

前述北京三甲医院教育处负责人表示,在其所在医院和学校,已有好几年都不出现一次这种情况。从通知到应对机制都反复强调,要保证医疗和教学两者兼顾。“从学校角度,教学对于临床指导老师来讲,还是挺重要的。”

反观处于此次舆论漩涡中心的南方医科大学,教师抢救患者紧急情况下是否有教学预案,校方应急是否准备周全,仍有待进一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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