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建议督促地方压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主体责任,确保每一分钱都吃到学生嘴里
2023年2月14日,贵州黔东南,某小学学生在吃营养餐。
农村学生营养餐补助被挪用于偿还政府债务、基层“三保”等支出,供餐单位违规经营,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供餐,餐食采购招标和供餐监管过程中权力寻租……国务院审计工作报告披露,国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执行中存在诸多问题。
在日前举行的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审计署审计长侯凯发布的《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下称“《报告》”)中提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审计情况。国务院重点审计了13省159县2021年至2023年8月补助资金231.37亿元,占抽审县同期补助总金额的91%,发现三大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补助资金管理使用较为混乱。有的被直接挪用,66县将19.51亿元用于偿还政府债务、基层“三保”等支出。有的被变相挤占,41县和1533所学校等通过压低供餐标准、虚构采购业务等变相截留挤占2.7亿元。有的被串通套取,5县教育部门与中标供应商合谋,通过供应商分红、捐赠等方式套取4216.02万元,用于发放福利等。
二是部分供餐单位违规经营。147家供应商和部分学校食堂等供餐单位违规经营,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供餐。
三是餐食采购招标和供餐监管等不够规范严格。25县通过违规直接指定、设置不合理条款等方式,确定52家供应商向2605所学校供餐。78户企业或个人通过违规借用资质、伪造资料、围标串标等方式,中标35县的101个营养餐项目。监管权力寻租,相关监管部门和77所学校的工作人员,在供餐监管等过程中涉嫌徇私枉法,谋取个人利益。
实际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下称“营养餐计划”)资金管理使用、相关违规情况并不少见。2017年发布的一项关于“营养餐计划”实施状况的专题调研显示,因为与“营养餐计划”配套的设施经费和人员经费不足,导致餐费资金和学校公用经费等,常被偏远贫困地区的学校校方挤占和截取。部分地区“营养餐计划”的资金拨付不及时,学校还需通过向教师借钱、家长补款等形式先行垫付。该调研由东北师大中国农村教育发展研究院教授刘善槐、邬志辉完成。
多项科学研究证明,向学生尤其是贫困学生提供校餐,是降低儿童营养不良率,改善学生入学率、出勤率、认知能力和学习成绩的重要干预手段。
从上世纪中叶开始,日本、英国、巴西等国,已开始推广学校供餐。根据世界粮食计划署《2020全球学校供餐状况》,到2020年,全球有超过150个国家实施校餐项目,各国每年在校餐计划上的投资达410亿一430亿美元,其中超过90%的资金来自国内财政支持。
在中国,国务院自2011年10月26日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投入160亿元,为农村地区学生提供每人每天3元的补助,用于供应营养午餐。2014年起,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天3元提高到4元,2021年秋季学期起提高至5元。实施至今,中央财政每年投入约200亿元。《报告》提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已覆盖28省1567县,累计受益学生3.86亿人次。
对于营养餐的供餐管理、资金使用与管理、采购管理等,2022年教育部等曾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作出明确要求。
在供餐方式上,要求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地区和学校应大力推进学校食堂供餐。学校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在资金使用与管理方面,实施办法提出,中央财政安排的营养膳食补助资金要设立专门台账,明细核算,确保全额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学生用餐。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