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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半托育机构亏损 全国实际入托率不足一成


2024年09月23日09:42 www.caixin.com

过半托育机构亏损 全国实际入托率不足一成

国家卫健委报告指出,当前推进托育服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挑战包括:地方重视程度不高,有效供给不足;运营成本难降,普惠程度不高;支持措施落地慢,短板弱项多;综合监管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

一托育园老师哄小朋友睡午觉。

全国实际入托率仅7.86%,托位实际使用率不足一半,托育机构约七成处于亏损状态。

91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雷海潮作了关于推进托育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下称“报告”),透露上述信息。

报告指出,当前推进托育服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挑战包括:地方重视程度不高,有效供给不足;运营成本难降,普惠程度不高;支持措施落地慢,短板弱项多;综合监管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

近年来,中央将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作为积极生育支持的重要措施之一,制定托育服务法已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2021202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开展托育服务公办能力提升项目和普惠托育专项行动,中央预算内投资下达49.1亿元支持130个县级以上托育综合服务中心、62个公办托育机构和12万多个普惠托位建设。

然而,多地调查显示,超过三成的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有送托需求,受行业发展阶段及服务价格等多种因素影响,目前全国实际入托率仅为7.86%,现有托位缺口较大。

报告指出,目前,托育工作仍存在地方重视程度不高,有效供给不足的问题。当中提到,一些地方和部门的同志没有从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高度认识发展托育服务事业的重要性、紧迫性,认为随着出生人口减少,再过几年托位不足的问题可以自然解决,在推动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抓得不紧、推进不快。一些地方只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未能有效发挥政府作用,导致普惠托育服务供给较少。

“十四五”规划纲要将“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列为经济社会发展20个主要指标之一。根据规划,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将达到4.5个,完成600万个托位建设。

目前,统计调查显示,截至2023年底,全国千人口托位数达到3.38个,共有托位477万个,距离上述“4.5”的目标缺口超过100万个。2025年将近,各地正大力推进托位建设,强调着力增加价低质优的普惠性托育服务。

报告指出,一些省份对千人口托位数指标进行分解时,只考虑指标是否容易完成,未充分考虑人口分布、家庭需求等实际情况,出现了 “需要的建不成,建成的用不上”资源错配现象,托位供给的有效性有待提高。

与此同时,在各地想方设法扩增托位之际,已有不少托育机构陷入倒闭危机。(详见《财新周刊|中产转向经济型托育,倒闭潮后如何满足需求》)

报告中也指出,目前托育机构运营成本难降,普惠程度不高:当前托育机构主要依靠社会力量租用商业楼宇开办,需自行负担房租、人工、装修、运营等成本,房租和人工成本占总收入的75%以上,普遍面临着前期投入多、运营成本高、投资回收周期长、抗风险能力弱等问题,加之新冠疫情的影响,约七成处于亏损状态。

托育服务价格较高也导致已建设的托位实际使用率不高。

据报告数据,2023年,全国民办托育机构占全部托育机构的89.5%,平均托育服务收费价格(不包括餐费)为1978//月,一线城市在5500//月以上,与群众的支付能力和期待存在较大差距,许多有送托需求的家庭望而却步。托育服务质量良莠不齐,不敢托、不放心的现象较为普遍,“家庭送托难”与“机构收托不足”并存,2023年全国托位实际使用率仅为46.7%

报告指,一些地方出台的支持措施力度较小、覆盖范围较窄,有的地方探索试行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时间较短,措施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需持续观察。

国务院办公厅202012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中,提出要确保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实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以促进养老托育服务的健康发展。

但报告指出,一些地方对托育专项规划或实施方案落实督促不力,未将住宅项目配建的托育服务设施纳入土地供应方案,导致新建小区中托育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的要求没有落实到位,抽样调查显示,全国仅有6.15%的社区建有托育服务设施。相当一部分托育机构与其他工商业用户同址经营,水电气热民用价格政策直接计量有难度,有的线路改造成本需要托育机构自行承担,不少托育机构难以享受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的支持政策。

托育专业人才的缺乏也掣肘行业发展。婴幼儿护理人员需要复合技能,除了儿童心理学、教育学,还要具备婴幼儿护理知识。

报告认为,托育相关职业因缺乏法律依据,未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只能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养体系和晋升通道尚不完善,薪酬待遇水平普遍较低,职业归属感不强、吸引力不够,从业人员流失率高.

此外,当前对于托育机构的综合监管仍不完善。托育机构综合监管未纳入相关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缺乏具体实施细则,跨部门监管机制不健全,处罚规定不明晰,对托育机构监督引导作用发挥有限。

报告表示,托育机构实行备案制度,开办无须事前许可,如何进一步加强规范和监管需要不断探索。虽然规定了托育机构应该到卫生健康部门备案,但由于缺乏对不备案托育机构的约束性措施,目前全国托育机构备案率仅为42%,托育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和质量安全面临较大隐患。

记者了解到,目前行业内对于备案要求争议较大:一些园所在备案后,面对诸多行政责任,感到不堪重负。监管政策对托育园的招生人数、年龄段、提供的服务类型作出严格限制,使得一些园所难以根据家长需求灵活服务。

报告强调了发展托育服务的重要性:一方面,有利于减轻家庭养育负担,提振生育水平,促进实现人口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有助于增加就业岗位,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新的动力。

并对托育工作的下一步作出安排,包括:做好托育服务法立法工作;根据出生人口变化情况和区域间人口流动特征,合理确定托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进一步研究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完善落实各项优惠措施;依法推动将托育师列入准入类职业资格目录;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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